租赁公司迈上了新一年的征程。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势。2023年租赁公司如何发力?或许可以从租赁公司近期密集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中得到一些答案。
聚焦高质量发展
1月份至今,多家租赁公司陆续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既对2022年公司发展情况进行回顾,也对2023年的业务布局进行展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这对租赁行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多家租赁公司在2023年工作部署中均提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发力。
在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2023年工作会议上,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国良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公司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指明了前进方向。公司要着力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着力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共同富裕发展要求以及安全稳定发展要求。
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2023年工作会议上也提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公司由“动力驱动期”步入“效率提升期”的关键之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
推进业务创新转型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化公司发展战略认知,推进业务转型发展成为摆在租赁公司面前的重要课题。在年度工作会议上,多家租赁公司强调了业务创新转型的重要性,并对2023年业务布局作出规划。
召开的2023年年度工作会议提到“巩固提升航运租赁业务竞争新优势”“积极推动航空租赁业务乘势而上”“促进设备与设施租赁业务持续超越”等重点任务;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强调,锚定“立足中交、服务主业、面向市场、支持实体经济”主航道,以产业为坐标、以质量为导向、以风控为抓手,积极融入国家经济深度调整大局,做好“融资”“融物”真租赁,坚持“相关多元、有限多元”的发展思路,围绕集团产业链上下游培育现金流丰沛、底层资产优质的高质量项目,实现转型创新;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则表示,要集中优势资源,服务优势领域,业务领域进一步向物流交通、清洁环保、医疗健康、先进制造五个领域聚焦。
实际上,随着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租赁公司为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在2022年加速推进业务创新转型。
有关负责人近日告诉《金融时报》记者,2022年,公司紧跟国家战略部署,加快回归租赁本源,围绕“一大一小稳中间”战略,先后实现SPV(特殊目的载体)资质获批、首单美元船舶业务和首单客机业务落地,户用光伏、乘用车等普惠租赁业务线上化、批量化投放,绿色租赁实现对公、零售双轮驱动,高端装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供给提质增效,全年投放超过200亿元,刷新近5年投放新高,资产质量实现根本性好转。
中关村科技租赁表示,2022年,公司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各项经营工作取得新进展。比如,开创了知识产权融资新局面,进一步深化租投联动独特优势,提升资金统筹能力,升级风控管理流程机制,优化运营保障支撑体系。
整体而言,虽然各家租赁公司的具体业务布局各有侧重,但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谋求新发展是共同的目标。业内人士认为,租赁公司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时和势整体有利,但困难和面临的风险也不能低估,要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2022年,面向租赁行业的监管政策继续升级。2022年2月,银保监会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发布了《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针对金融租赁行业,银保监会于2022年年初和11月分别公布《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持续加强和完善金融租赁行业监管。
在业内人士看来,防风险、促合规是当前乃至较长时间内租赁行业发展的主线。在租赁公司工作会议中,防范风险、坚守合规也被多次提及。
国网租赁方面表示,将织密防线,全面筑牢安全发展根基。持续巩固业务风控“三道防线”,全面加强业务全流程风险管控;持续夯实内控基础,全面保障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工银金租表示,要坚持风控护航,围绕资产质量攻坚扎实做好防风险。
“2023年,将始终强化政治引领,把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要求。”中信金租有关负责人表示,“中信金租将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为宗旨,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始终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和风险底线。”
租赁表示,将紧紧围绕组织精健化、管理精细化和经营精益化,扎实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和全面资产管理。存量化解方面,“一项目一策略”细化方案,严控风险敞口,做到工作责任到人、奖罚分明;财务工作方面,树牢“现金为王”观念,发挥管理会计作用,打造稳健资金链条,确保经营张弛有度、心中有数。
相关链接
加强构筑物作为租赁物的适格性监管
根据《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作为租赁物的构筑物,须满足所有权完整且可转移(出卖人出售前依法享有对构筑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且不存在权利瑕疵)、可处置(金融租赁公司可取回、变现)、非公益性、具备经济价值(能准确估值、能为承租人带来经营性收入并偿还租金)的要求。严禁将道路、市政管道、水利管道、桥梁、坝、堰、水道、洞,非设备类在建工程、涉嫌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以及被处置后可能影响公共服务正常供应的构筑物作为租赁物。
|